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十五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主攻方向,也是重大任务。发展出题目,改革作文章。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必须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明确的“十五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和推动事关交通强国建设全局的重点任务取得重大突破,确保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取得决定性进展。
围绕“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完善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等改革举措。
围绕“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重点任务,《意见》提出“推进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健全海运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保通保畅”等改革举措。
围绕“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健全‘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制度规则。完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政策”等改革举措。
围绕“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等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式和结构,支持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等改革举措。
围绕“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加快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都市圈交通运输同城化,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交通运输运营管理和服务互联互通”等改革举措。
围绕“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完善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规则”“完善多式联运管理制度”等改革举措。
这些改革将有力促进交通运输发展重点任务实施,为“十五五”时期实现基本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